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学校各级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监督,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重庆财经职业学院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约谈对象
1.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
2.学校副校级领导干部;
3.学校全体中层干部;
4.学校科级实职干部及重点关键岗位人员。
二、约谈方式
(一)集体约谈。
1.学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对所有约谈对象进行约谈。
2.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的所有中层干部和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3.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科级干部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
(二)个别约谈。
1.党委书记、校长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根据情况对管理人、财、物等风险较高的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2.校领导对分管(联系)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3.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副职、科级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约谈。
4.纪委书记(监察专员)对校党委班子成员开展约谈,纪委书记、纪委副书记对学校中层干部及重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约谈。
三、约谈内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要求的情况。
2.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情况。
3.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研究部署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廉洁自律情况、协助纪委办信办案等情况。
4.针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情况。
5.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6.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7.其他事项。
四、约谈时间
集体约谈和个别约谈均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约谈的实施
1.全校性集体约谈,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开展。
2.校级领导开展的约谈,均由约谈人自行安排。
3.约谈情况由约谈人安排人员做好记录。
4.被约谈人应按照约谈内容及有关要求,提前准备约谈书面材料。
5.集体约谈会议材料和校级领导开展的约谈,约谈记录表等书面材料由约谈人交学校纪检监察室存档;其他人员开展的约谈,约谈记录表等书面材料由约谈人交所在部门立档备查。